江南豪园 制图 黄昕 |
浙江在线01月18日讯
位于滨江区月明路上的江南豪园,目前二手房的均价在每平方米1.9万元左右。
2007年的房子,坐北朝南,视野开阔,阳光充足,位于滨江区政府核心地块,还是学区房。
业主们都觉得,自己选房的眼光真当好,这个地方住得舒服,又有升值的潜力。
可是最近,马路对面的空地,突然要造高楼了。而且有两幢26层的高楼,正对着江南豪园的8号楼和14号楼,使得原本6个小时的日照时间大大缩减。业主们恼了。
对面的开发商只好改设计版图,一改再改,保证邻居的日照时间不低于国家规定的2小时。可是日照从6个小时,减到3个小时,任谁都不会舒服。
两边就此卯上了。
业主:“阳光房”对面绿地要建高楼
江南豪园位于滨江区江南大道以南,春晓路以西,月明路以北。
方女士家住14幢,这是一幢20层的高楼。
当年买房时,她看中月明路还算清净,只有双向两车道,过往车辆不多。而马路对面是一片很大的空地。
“当初开发商说,这块地是政府拿来做绿地的,不会建高层建筑,所以14幢的采光不会受到影响。”方女士说。
于是,她选了一套低层的房子。
几个月前,方女士得知,对面的空地要建高楼了。除了一幢酒店外,还将建起7幢高层住宅楼,其中有两幢楼与自家的14幢、以及和14幢并肩而立的8幢,俩俩相对。14幢和8幢,采光将大大受影响。
不久后,这一消息得到了证实。江南豪园南面空地的开发商是宁波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造高楼对我们14幢和8幢的影响最大,对其他几幢的业主同样也有影响。视野、日照、噪音、灰尘,都是大问题。”方女士与其他业主四处奔走,“为什么当初说好是绿化用地,现在却拿来建高楼?我们本来是好好的‘阳光房’,以后怎么办?”
社区:从未听说过“空地规划为绿地”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江南豪园,位于月明路边14幢和8幢,分别有20层高和10层高。月明路宽约20米,两幢楼到月明路的垂直距离约10米左右。
月明路另一边是一大片空地,高楼即将在此处建起。空地的西面是江南餐饮广场和江南实验学校。
随后,记者来到江南豪园所属的月明社区。社区书记孙水安向记者出示了荣安公司的设计图。
从图上可见,这大片空地沿着月明路,自东向西分布着酒店、6号楼、7号楼、5号楼,其余4幢楼沿江晖路一字排开,对江南豪园没有影响。最有可能对江南豪园采光造成影响的是与8幢相对的酒店和6号楼,以及与14幢相对的7号楼。
孙水安告诉记者,上周四,滨江区规划局、信访局、社区、江南实验学校、江南豪园8幢和14幢业主,专门派代表开会讨论此事。业主代表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维护阳光权,不能在小区南面的空地建造两层以上高楼。
“这块空地政府本来规划为绿地,现在改成造房子,于理不合。”方女士说,“我们业主退一步,造房子不管了,只要求现在的日照时间不能受到一点影响。哪怕是一楼的人家,日照也不能减少。所以对面造房子就不能造两层以上的。”
但孙水安明确告诉地记者,“从来没听说过那块地是规划绿地,不能造房子的。这么好的地段,不可能拿出这么大一片地全部规划成绿地。业主对规划的理解可能有偏差。”
规划局:商业+住宅规划用地并无违规
看来,问题在于政府规划里,这块地的属性到底是绿地,还是高层住宅用地。
记者找到了上周四参加会议的杭州市规划局滨江分局规划科副科长沈蕾鸣。沈科长详细介绍了事件经过。
“首先,规划不是可以随意改动的。早在几年前,江南豪园业主还没入住,月明路以南的这块地就已经规划好了,是商业+住宅用地。宁波荣安置业有限公司设计成酒店+高层住宅,是符合规划的。”
沈科长介绍,荣安置业的这块空地用地面积为24203平米,除了酒店和高层住宅楼外,沿街一层为商铺。
“按照原来的规划,这片空地将建成板式楼,就是连成一片的住宅楼。考虑到板式楼将对马路对面住宅的日照造成影响,我们建议开发商改成了点式楼,一幢幢独立分离。”
沈科长解释说,这样一来,即使楼建得高,但是因为楼与楼之间有空隙,随着阳光角度的变化,对面江南豪园的房子也能尽量分享到一些日照时间。
另外,为了拉开与江南豪园的距离,荣安的房子整体南移,也就是往后靠了。但因为6号楼后面是江南实验学校,所以南移的距离有限。
开发商:
几易图纸
保证日照符合规定
记者了解到,荣安置业已数次改动设计图。
在原设计中,酒店为10层,6号楼和7号楼都有26层。
改动后,6号楼由26层减少到25层,并降低层高0.1米,总高为73.82米。7号楼由26层改为15层,总高为47.22米。
根据会议上金瑞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楼盘方案,在不影响江南豪园采光的情况下,6号楼至江南豪园的8幢的垂直距离应为73米, 7号楼距江南豪园14幢应为44米。
而经过测量,酒店和6号楼距离江南豪园8幢的垂直距离为60米左右,7号楼距离14幢的垂直距离为70米左右。
另外,规划局的下属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也对江南豪园14幢和8幢做了日照测评分析。
从测评结果来看,8幢所受影响较小,所有朝南窗户的日照时间都在4小时以上,并且多数仍维持在5~6小时。
而14幢的日照时间相对较少,除了个别窗户在2小时以上,其余的日照量都能达到3小时。
“杭州市城市规划信息中心是专门做日照测评的,这个结果的精准度是比较高的。”沈科长说。
荣安置业有限公司物业主任马乃波向记者表示,江南豪园业主要求享有“阳光权”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荣安置业经过多次改动设计图后,虽然仍然对业主日照产生一定影响,但已经达到国家标准,是符合规定的。
对于江南豪园部分业主提出的“空地不能建造两层以上高楼”、“阳光不能受到一点影响”,马主任认为条件过于苛刻,难以接受。
●新闻助读
《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规定,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
日照分析一般是通过电脑模拟,测算大寒这天,对受遮挡的居住建筑日照连续时间。
如日照连续时间不足规定的,可认定为侵害了受遮挡的居住建筑住户阳光权。
住户可向开发商进行经济索赔,或要求开发商对建筑物减层,降低建筑高度,满足《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