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2日上午9点,刘先生下了大巴,走出萧山长途汽车站,他来萧山是要赶第二天一早的飞机。
出站口迎上来四五个中年妇女,其中一个稍年轻的女子特别热情:“先生,要不要到附近旅馆休息一下?30块钱,很便宜的。我们还有小姐,不贵,60块钱。”
刘心动,让年轻女子带路。
年轻女子把刘带到汽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馆,开了房。
“那您洗漱一下,好好休息。”女子把刘领进房间就离开了。
两三分钟后,一个中等身材、发梢染成黄色的妇女走进屋,年纪看上去有点大。
两人发生关系。
刘让妇女离开,自己准备再洗漱一下。
妇女前脚刚出房间门,先前的那个年轻女子和另一个女人冲了进来。
“把钱交出来!我们的几个大哥都在门外等着呢!再说,女的也被你玩过了。”年轻女子边威胁边抢刘的旅行包,另一个女人则直接搜刘的身。两人一共搜出人民币120元、台币5100元、港币20元,还有一张银行卡。
年轻女子让刘说出密码,刘拒绝。
“喂,大哥吗?这个客人好像有点不老实哦,你要不要跟他说两句?”年轻女子拨通一个电话,递到刘耳边。
电话那头是一名男子,声音恶狠狠:“你给我配合点!不然你就死得很难看!”
刘说出银行卡密码,两名女子离开。
他的银行卡被取走人民币9000元。
当天中午,刘报警。
经查,这个犯罪团伙共有8人。除一人(即年轻女子)在逃外,其余7名全部落网。
昨天上午,7名嫌疑人因抢劫罪受审,四女三男,其中三对是夫妻,还有一个就是谢某,跟刘先生发生关系的那个女子。
谢某,女,52岁,湖北人,老公和两个儿女都在老家,谢在萧山“打工”。
谢和几名犯罪嫌疑人都是老乡。几人事先商定,女的负责在汽车站拉客,男的在暗中盯梢。拉到客后,男人在客房外望风,待客人嫖宿后女的冲进去要钱。
“我从来没干过这一行,我是第一次做这种事……”谢穿着一套棉的花睡衣,声音很小。
事发后,小旅馆老板告诉公安机关,他和店员曾多次看到谢某一伙往他店里带客人。
法官问谢:“你分了多少钱?”
“花花(即在逃女子)说,谁出力谁得利,我分了1800元。”
谢请求法官宽大处理:“我家里还有小孩,还有老公……”
本案择日宣判。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萧法 萧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