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新昌1月18日讯 (通讯员 李明亮) 最近,浙江新昌县审计局在对县环境保护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存在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排污费征缴欠规范、处罚执行未到位以及长期不在岗人员发放工资等问题,并向县环境保护局提出了审计改进建议,引起县领导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得到及时落实。
审计报告出具后,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审计要督促其整改到位,长期不在岗人员发放工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应专项整治,人事会同审计、监察、财政迅速提出处理方案。县环境保护局针对县领导批示,党组专门召开整改会议,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经常出现的问题或容易产生问题的环节,采取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措施,杜绝因“随大流”思想而使“常见病、多发病”等违规事件再次发生。着手制订和完善了《规范环保行政处罚罚款自由裁量的规定》、《排污收费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县人事局合同纪委、组织部、财政等部门一起商定长期不在岗人员发放工资问题的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