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了2010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情况。2010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698起、死亡5382人、受伤23296人,直接经济损失8975.2万元。
交通违法引发的事故占8成以上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去年由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造成的事故18112起,占事故总数的83%;死亡4744人,占死亡总数的88%。
从违法行为引发事故的比例看,排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影响安全行为、未按规定让行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和闯红灯抢道。影响安全行为包括开车打手机、注意力不集中、穿高跟鞋等。
去年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为4852起,占总数的22%;死亡766人,受伤5286人,同比分别上升16%和1.7%。截至去年年底,全省上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已达400多万辆。
晚上5点到8点之间最容易发生死亡事故
无论从较大交通事故,还是一般死亡事故看,都反映出夜间和餐前事故多发。交警分析,这主要受视线、视觉适应性、上下班高峰、赶时间等因素影响。发生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时段是晚上5点到8点之间,该时段事故死亡1222人,占总数的22%。
外省籍驾驶人肇事比例较高
去年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41起,同比上年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26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
从较大事故的发生情况看,有7起较大事故发生在4月份,9起发生在星期一,17起发生在10时至11时、18时至19时、19时至20时、21时至22时四个时段。
值得注意的是,41起较大事故中,有25起为外省籍驾驶人所造成,占总数的60.97%;有15起为外省籍车辆肇事,占总数的36.58%,越来越凸显出对外省籍驾驶人管理难的问题。
据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