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温州1月21日电 温州市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干部新“考绩法”,在全国率先将房价收入比纳入新出台的领导干部考绩办法。能不能控制房价不合理上涨,成了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依据。
新“考绩法”明确民生民情工作作为主要考绩内容,新增城镇化率、房价收入比、公共绿地增加值、污水处理率等新元素成为硬指标。如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它是反映居民能否买得起房子的主要指标。考绩新办法将它和固定资产投资率等一起并列为县(市、区)的重点工作,并详细规定,以各县(市、区)2010年末的房价收入比为基数进行考核。实际得分=〔该县(市、区)房价收入比降低率/排名第一的县(市、区)房价收入比降低率〕×5。在这个考绩新办法中,基本分还包括群众的满意分。
新法敞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评价,创新考评方式,使各被考绩单位既是“下评上”的“考官”又是“上评下”的“考生”,还有“左右互评”,以形成立体评价体系。
新法一出台,在网上引起网友的热议,认为这一举措将房价比跟干部政绩挂钩,把百姓生活与干部工作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