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通讯员 朱利明)1月24日,天台县人民法院里来了一行特殊的客人,敲着锣打着鼓,手中拿着写着“危难时刻挺身出,见义勇为伸援手”的锦旗和一封大红感谢信,要求找法警队的二位民警表示感谢。原来这里面有着一个法官做好事不留名的感人故事。
1月17日上午,天台法院的沈泠钢、陈琪等人准备去送达法律文书。上午9时许,当他们来到104国道横山岭地段时,发现前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路上坐着一名受了伤的中年男子,一辆电瓶车倒在地上。见到此景,两位法官连忙停下车子,扶当事人上车,一问才知道是一辆摩托车撞到了电瓶车后逃之夭夭,牌照号码也不知道。于是警车拉响了警笛,开始了追索逃逸车辆之路。
警车疾驰了5分钟大约10里路后,发现了逃逸摩托车,并记下了车牌号。随后,警察们示意摩托车停车,没想到摩托车见有警车逼近,掉过头再次逃逸,并拐进了一条村道,警车再次追上去。再追了二三分钟左右,由于村道越来越狭窄,警车开不进去,而且电瓶车车主的手臂痛的厉害,急需治疗。法官们与电瓶车车主徐某商量,既然摩托车车牌已知道了,暂时先回去治疗。就这样,警车把伤者送到了医院。第三天,警方根据车牌号找到了肇事者。经讯问,肇事者承认了肇事后逃逸的事实。
待伤者徐某包扎好伤口后,才发现自己忘了问法官的姓名,只知道是天台法院的,于是他和家人来到法院查找,并向法院领导反映情况,但法院领导也不知此事是谁做的。后通过法院GPS车辆定位系统查找核实,发现当时经过现场的是沈泠钢、陈琪等人。
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