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昨天,记者从义乌社保处获悉,根据省人保厅、财政厅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60元,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的对象包括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延续往年的做法,实行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其中,普遍调整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相挂钩,月人均增发148元。金华地区企业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6元的额度调整(退职人员全省统一按人均55元标准调整),再加上本人缴费年限长短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增加3元。
在普调基础上,对部分特殊人员再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为12元。这部分人群包括:
一是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发170元;
二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三是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另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的劳模(省及省级以上)和省先进工作者、退休的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2010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以及工伤退休人员,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均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