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5日讯
(通讯员 静萱)湖南籍男子彭某为了获取经济利益,竟冒充电信工作人员,在温州各地盗打电信公司的电话接口箱电话,充值网络虚拟货币。日前,永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0年7月中旬开始,彭某利用电信部门电话接口箱没有设置密码的“漏洞”,事先购买好电信工作服、电话试线机、螺丝刀、钳子等工具,假冒电信工作人员,在温州各地盗打电信公司的电话接口箱电话,充值网络虚拟货币,再转手卖给网上的淘宝买家获利,成为名副其实的“网络倒爷”。至同年8月17日被抓获时止,彭某盗打电信用户电话费共计48000余元,销赃获利人民币22464元。在审理过程中,彭某家属代为退赔了所盗电话费48000元。
法院认为,彭某以牟利为目的,盗打他人电话窃取电话费,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彭某自动退赔所盗电话资费,并能自愿认罪,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予以较大幅度地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如上判决。
据了解,网络虚拟货币,可以在网络上购买游戏时间和特殊商品。购买方式其中一种就是通过电话充值。一般而言,电信公司从方便群众的角度考虑,居民安装的固定电话后,电话拨打声讯台的功能就处于默认开通状态,市民如果拨打声讯台购买虚拟货币,就可以直接通过电信系统在拨号电话帐单上扣款,而电话用户本人是否同意或是否知情,均无需确认,而且充值的虚拟货币也无法取消。操作虽方便,但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在此,法官提醒,为防止固定电话被恶意盗打情况发生,居民和企业、单位可以到电信部门申请关闭声讯台信息功能,同时尽量不要让陌生人使用自己的固定电话,如果发现电话费清单出现莫名的信息费,或者发现户外电话交接箱有人为破坏的痕迹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