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5日讯
21万元——8天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权,平均每天要净赚2.7万元才能回本。在昨天下午举行的2011年鹿城区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点零售经营权拍卖会上,望江路瓯江帆影烟花爆竹销售点再度刷新市区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点拍卖纪录。
2011年鹿城区季节性烟花爆竹销售点共30个,起拍价格为每个5000元。在昨天拍卖会上,市区望江路瓯江帆影烟花爆竹销售点(西城路口月湖大厦前空地)一“出场”就陷入白热化争夺,4名竞拍者“你来我往”以万为单位将价格一路推高,最终以21万元的“高价”成交,刷新市区烟花爆竹拍卖新纪录。据了解,2009年,瓯江帆影烟花爆竹销售点就曾以13.5万元的全场最高价拍出,2010年又以15万元的价格夺下鹿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点拍卖的“标王”。
对于这一拍卖价格,不少业内人士都表示压力很大。经营烟花爆竹生意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像“月月生财”、“财源滚滚”这类100发的烟花,去年除夕当天的价格大概在200~300元左右,瓯江帆影零售点21万元的拍卖价,那每天得卖出上百个才能把本钱捞回来,而且生意好坏还要看老天的脸色,像去年春节阴雨不断,销售情况就大受打击。
尽管去年天公“不给力”,但昨天下午参加拍卖的59家竞拍单位却显得信心满满,鹿城区30个烟花爆竹季节性销售点零售经营权全部“超底价”拍出。
据了解,2009年鹿城区30个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网点总成交价为169.5万元,去年28个零售网点的总成交价为171.35万元,今年30个零售网点的总成交价竟高达266.56万元。鹿城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鹿城区拍卖的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经营权,经营时限为2011年2月2日~2011年2月9日,共计8天。
今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为116个,其中鹿城区30个,瓯海区63个,龙湾区14个,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9个,已全部拍卖出去,成交价格高于往年。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机关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温州将继续依照《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在市区划分禁止燃放区、限制燃放区和允许燃放区。
禁止燃放区
1.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
2.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
5.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
6.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7.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
8.建筑物的楼顶、阳台、楼道、走廊等易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部位;
9.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10.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
11.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允许燃放区禁止燃放区、限制燃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限制燃放区
1.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高教园区;
2.鹿城区的江滨街道、洪殿街道、南门街道、五马街道、莲池街道、广化街道、蒲鞋市街道、水心街道、黎明街道、南浦街道、绣山街道、黄龙街道、双屿镇、南郊乡;
3.瓯海区的景山街道、梧田街道、新桥街道;
4.龙湾区的永中街道、蒲州街道、状元镇。
在限制燃放区,市民可在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三的24:00,正月初四至初七每天8:00~22:00);元宵节(正月十五8:00~22:00)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陈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