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5日讯
尽管中国银行业协会早在前年年底就已经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停止向房产中介和房贷中介机构以各种形式支付返点,然而,昨天发布的通报显示,2010年宁波工商部门查处了38起因房贷“返点”引发的商业贿赂案件。
市工商局信息显示,2010年,宁波工商系统共办结了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9321起,罚没款总额达7888.1万元。其中,宁波重点查处了113件商业贿赂大案,总罚没款1691.7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商业贿赂案件中,除涉及工程建筑、医药器械、电力、电信等“传统”高发领域外,房产中介、学校供餐、汽车贷款等一些“新兴”领域引人关注。
尤其是房产中介这一块,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昨日透露,去年6月份,调查宁波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商业贿赂案之后,连续查处38起房产中介商业贿赂案件,案值360.78万元,罚没款374.31万元。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在这些案件中,当事人在从事二手房中介业务、为二手房买受人代办按揭贷款过程中,与商业银行之间约定:按放贷金额0.15%至0.3%的比例以“信息咨询费”、“咨询费”名义开出服务业发票并记入公司财务账。
据记者了解,2011年,宁波工商部门将对商业贿赂、传销、限制竞争行为、侵犯知识产权、合同欺诈等重点违法行为等进行严厉打击。而在各领域中,水泥、钢材、建材等大宗物资,农资、化肥、粮油、汽配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商品将成为监管重点。
据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