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5日讯
昨日,市工商局“剑啸11”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大行动启动。
昨天,在市区温迪路一家名为“官燕栈”的燕窝品牌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店内的宣传广告词以及标识存在问题。如广告单优惠券上写有“本公司保留对此券的最终解释权”,在冬虫夏草的包装上,写着“极品皇中皇虫草”等字。工商人员指出,在促销广告上标注“最终解释权”,说明在格式合同中,经营者单方享有对合同的解释权,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另外,“极品”2字属于广告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此外,执法人员发现冬虫夏草还没有注册过“官燕栈”商标。当天,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将虫草样品以及相关资料带到工商所,以作进一步调查。
昨天上午,位于市区温州大道洛河路的一家物流部,门口正堆着一包包已打包完成的食品包装,正准备发货。在其冷藏库内,执法人员发现一堆白色纸盒,每个纸盒内装有10只已经加工好的熏鸡,鸡爪上都挂着标签。但整个纸盒和标签上都没有出现保质期、生产期以及生产地址,这样的纸盒现场共有50箱左右。经鉴定,这些熏鸡属三无产品。另外,该物流部没有营业执照。
“这些熏鸡都是实验品,我们公司内部消化的。”对方解释说,自己并不知要办理营业执照,而该熏鸡也不会在市面上进行流通。“因为是三无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霉变,还需要作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当即把这批熏鸡进行查封,并责令其办理相关合法经营手续。
截至昨日下午5时许,全市各地工商部门共查处食品经营者2354户,捣毁食品制假售假窝点69个,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数量7914.32公斤,立案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1件。
据温州都市报 项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