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8日讯
昨日,在诸多论坛和微博上,一则消息被众多网友们称为,“一条有价值的好消息。”财政部网站昨发布《关于调整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通知》,其中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的税率从原来的20%调整为10%。
与此同时,来自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消息,《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从2011年1月27日起实施。其中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调整主要有两点,一是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税率从20%降低到10%;二是将“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而税率维持不变。
此消息一出,有网友连呼幸运,嚷嚷着准备立马入手尼康D3X数码相机,也有人哀叹,一周前刚刚买了电脑笔记本,亏大了。当然,最欢呼雀跃的还是“苹果迷”们。不少网友立马开始算账:按照此前海关的规定,普通电脑完税价格为每件5000元,税率为20%,因此一部iPad所需缴纳税款为1000元。在调整之后,税率为10%,按照此方法计算,那么一部iPad所需缴纳税款,是否应为500元?
据了解,海关总署去年7月和8月份先后发布了43号和54号公告,加强了对个人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和邮寄物品。其中规定,居民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物品总值超过5000元,入境时海关将对超出部分征税。另外,根据公告规定,被归为微型计算机的iPad在20种不能享受免税的商品之列,因此很多携带iPad等产品自用的用户,在进出海关时也被征收了千元税款,由此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昨天,记者就新税率问题联系杭州海关。相关联系人表示:“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接到该通知,不过具体细则我们会尽早回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