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30日讯 春节快到了,可杭州20多名“酒司机”却只能在拘留所里过年了。
“只要醉酒驾驶,没得说,拘留所里住上15天。”杭州市拘留所所长缪舜告诉记者,“这些‘酒司机’都是1月下旬进的拘留所,有些人即使过了7天春节长假,也无法和亲人团聚,教训深刻啊!”
在拘留所,记者见到余杭塘栖人老罗。老罗是跑销售的,年关到了,正是催缴货款的重要时期,只不过现在所有事情都只能往后缓缓了。1月23日晚,他到一个朋友家吃“上梁酒”,席间喝了两杯红酒。散席后,他开车在塘栖路蓝天学校路段撞了一辆白色轿车,也没在意,继续往前开,被交警认定为肇事逃逸。交警还发现,老罗浑身酒气,检测显示,酒精浓度达1.3毫克/毫升,远远超过醉酒驾车的标准。
“今年收入估计得少5万元。”老罗连连叹气说,“现在每天都有度日如年的感觉,这两杯红酒的代价实在太大,以后再也不敢酒后开车了。”
小蔡是1月26日进的拘留所。25日清晨5时左右,他驾车驶入德苑路,先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别克车,后冲破大关南苑围墙,卡在墙里。交警找到他,经测试,属于醉驾。他说:“我肠子都悔青了,要是没喝酒,也许就不是这个结果了。”
随着节前亲朋好友聚会应酬增多,杭州酒驾现象呈上升态势。杭州交警部门介绍,虽然目前春运工作量很大,但交警部门不会放松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各地交警部门将在辖区内每日开展不定时、不定点的查酒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