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4日讯
平阳的毛某,居然持刀将妻子割成重伤。前天,平阳法院一审以故意伤人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4年。据悉,这是今年1月1日《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省判处的首例家庭暴力案件。
去年8月25日,因和妻子的感情不和,毛某喝起了闷酒。在喝得醉醺醺后,他带了把水果刀去找妻子,想让妻子跟他一起外出打工。在平阳县怀溪乡卫生院前,毛某碰上了下班回来的妻子雷某。雷某拒绝了毛某的要求,两人随即爆发争吵。吵着吵着,毛某掏出了水果刀,一刀又一刀地往雷某身上割。雷某躲避不及,倒在了血泊中。
在一阵发泄后,毛某才如梦方醒,赶紧将妻子送去医院抢救。随后,自知难逃法律严惩的毛某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近年来,家庭暴力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今年1月1日,《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颁布实施。
该条例注重了公权力对家庭暴力的干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予以制止,并且根据家庭暴力情节轻微、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涉嫌犯罪等三种不同情况分别处置。”“家庭暴力行为人和受害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妇女联合会、工会、共青团、残疾人联合会等,对家庭暴力的投诉、求助不及时受理、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不及时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由有关部门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此前,龙湾法院作为试点单位,曾发出我省首份反家庭暴力的人身保护裁定,根据这份裁定,拿到裁定书的季女士如果再被丈夫施暴,其丈夫将面临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