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4日讯
(通讯员 应超) 新年初始,嘉兴南湖区消防工作喜事连连。近日,嘉兴市南湖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了《关于完善201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明确将社会面消防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列入2011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强化建设作为社会面消防设施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成为其中一大亮点。
《通知》从主要内容、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完成时间期限及相关单位责任方面对强化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
根据职责分工,此项工作由区防火委牵头,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做好指导工作,区财政负责建设资金的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建设任务和专职消防队的正常业务经费开支。各镇专职消防队要在2011年底前拥有独立设置、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以上的营房;配备不少于2辆消防车和12名队员,配齐配强灭火救援装备和器材,每队正常业务经费每年不少于50万元,且今后保持每年不少于10%的递增,从而全面达到二类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同时,60%行政村建立义务消防队,有相对固定人员,有消防三轮摩托车,有必备的灭火设施器材。
此次嘉兴市南湖区政府将将专职(义务)消防队伍强化建设作为民生重点工作来抓,投入数百万元用于营房建设、器材配备、人员招募等方面建设,分体现了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全区5个镇将以此为契机,按照“政府组建、公安管理、消防指导”的原则,大力加强“五有”专职消防队(有执勤车辆、有固定队址、有必备器材、有人员执勤、有组织训练)建设工作,逐步构建“小火不出村、一般火灾不出镇”的新型农村火灾抗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