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5日讯
因乘坐公交车时为琐事发生冲突,租住在义乌东洲花园的陈某对同小区的罗先生夫妇怀恨在心。无意中发现罗先生有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后,他先后两次趁天黑下手破坏,导致罗先生修车花了两万元钱。前两天,义乌警方通过监控录像锁定肇事的陈某。
罗先生是义乌国际商贸城的商户,家住江东街道东洲花园。去年12月12日晚,他回家后像往常一样把自己的雷克萨斯轿车停在楼下。第二天一早,罗先生起床后发现雷克萨斯已被人“整”得不成样———轿车的前挡风玻璃被砸碎,两个轮胎被扎破,车身多处被锐器刮花……发现爱车遭人破坏后,罗先生立即报了案。
在接受民警调查时,罗先生怀疑搞破坏的是一名男子。这名男子也是市场商户,同样住在东洲花园。去年10月的一天,罗先生的妻子和对方的妻子在乘公交车时因琐事发生摩擦,结果双方动了拳脚。不过,由于事发时没有监控录像,罗先生也不知道男子的姓名和具体住址,民警无法断定这起破坏是否就是他所为。
1月20日,罗先生起床后发现雷克萨斯再遭破坏,轿车的3只轮胎被扎破。这一次,小区内的监控探头记录下案发经过:当天凌晨2时许,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越野车来到罗先生的雷克萨斯附近,用随身携带的美工刀狠狠扎向轮胎……
通过监控探头记录的画面,民警很快找到这辆越野车并锁定车主陈某。2月10日,义乌市公安局江东派出所民警传唤陈某接受调查。陈某是黑龙江宾县人,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做工艺品生意,租住在东洲花园。
据陈某交代,他与妻子跟罗某夫妇发生冲突后一直怀恨在心。去年12月12日,陈某无意中遇到罗先生后决定报复,他尾随发现对方有一辆雷克萨斯轿车。当晚8时许,他趁小区内没人时对轿车动了手。
经民警调解,陈某最终赔给罗先生两万元钱达成和解。因为一点琐事最终赔了这么多钱,陈某走出派出所时肠子都悔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