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7日讯
昨天,一些企业在市人力资源市场招工时,承诺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规定付加班费,吸引了不少求职者(见上图)。
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春节七天假期中,2月2日至4日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可获得三倍加班费,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其他四天属于公休日调整的假期。法定假日要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公休日或因公休日调整的假期,应支付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加班工资。若按照金华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980元/月来算,加班七天可拿到766元,下月发工资时须兑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加班费计算公式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公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市民可依此计算自己到底能拿到多少加班费。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可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