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7日讯
一名网名为“水果沙拉”的女子说:我妈妈跟我们住在一起,帮我带孩子。我老公对我妈妈不满,还要离婚。请问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才19岁,当时是一起在义乌打工认识的。因为年纪不到,我们是在孩子出生以后才领结婚证的,现在孩子都3岁了。
我老公平时处理跟别人的事还不错,就是对我妈妈有成见,原因是不想让我妈妈带孩子。孩子出生后,他想让他妈妈带,我不愿意,因为他妈妈年纪比较大,如果带得不好,我又不能说,所以就让我妈妈来带孩子,我们母女比较好沟通。不过我坐月子是他妈妈来给我做饭的,有空时抱下孩子,我妈空的时候,就从婆婆手里接过孩子去抱。为此,他妈在他面前告状,说我妈老是从她手里抢孩子。从那以后,我老公开始跟我妈有了隔阂。
我们夫妻关系平时不好也不坏,从来没有动过手,偶尔争吵几句,都是为了我妈妈和孩子的事。去年上半年,孩子动了点手术,医生说最好别让孩子哭太多。有一次孩子哭了,我老公和我妈妈又闹不愉快,老公脾气上来,踢了我妈一脚,我妈的脚都被踢淤青了。我觉得这件事他做得很不好,从那以后,我们的矛盾升级。他一遇到事就要跟我吵,吵了就说要离婚,几乎每个月都要提离婚。一气之下,我把我那本结婚证撕了。
正月初四那天,他和他爸爸到我家来商议,说如果我和他还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离婚。我妈就说了些实话给他爸听。我老公听了,说根本没有这样的事,脾气上来了还冲进厨房去拿刀子。
他这样对待我家人,完全是他不对。事到如今婚是肯定要离了。我的问题是,离婚是他提出来的,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他说不想要孩子,那他该负责哪些费用?如果我要孩子,孩子的户口可以过户到我这里来吗?
记者帮忙
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沈财勇律师说,法律上没有规定说谁提出离婚,就要向对方支付赔偿金,也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说法。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老公有重婚、家庭暴力等法律所规定的过错行为,那可以要求他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孩子由你带,那他有义务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至于户口问题,建议你咨询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你一直说你和老公之间没有太大的矛盾,全是因为他和你妈妈的矛盾才导致离婚,这样的想法可能有点问题。夫妻两人的关系,就包括处理与周围人的关系。夫妻沟通不顺畅,感情不坚实,周边关系自然处理不好。从这个意义上说,应该是他与你之间感情不和,才导致他与你妈妈之间的矛盾。所以要处理夫妻矛盾,不必把双方父母都牵扯进来。你们都已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和这个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