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逛百货商店回来,吴先生略微有些不快。不久前,他花了600多元从网上买了件衣服,对方称是5折优惠。不过,去了百货商店才知道,实体店也只卖800多元,实际折扣只有7.5折左右。
“当时是因为看到5折才去抢购,颜色都没认真选。原来‘原价’有水分,难怪卖家寄给我衣服时,把标价给撕了。”吴先生回忆说,“衣服虽然还是比实体店便宜,但对方不诚信,多少还有些令人不舒服。”
事实上,像吴先生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记者调查发现,“抬高原价”是不少网络商家的惯用伎俩,已经成为网络促销的潜规则。
团购网站最爱“抬高原价”
说到网购,很多人可能会先想到“低价”、“实惠”。在网上浏览网店或购物网站,我们也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大力度促销活动。不过,这其中也许有不少是夸大了折扣力度,暗藏水分。
“抬高原价,然后做一些限时的超低折扣促销,很容易吸引人气,效果很好。”采访中,一位网络卖家向记者透露,“一些网店的做法是促销前直接提高原价,而我们的做法比较委婉。比如,某款产品的卖场指导价近期降低了,但我们不作更改,而是以低折扣的标价方式告知顾客。”
近段时间,网上的团购颇受消费者青睐。不过,在团购网站的促销活动中,“抬高原价”的情况最突出,也最普遍。
昨晚,记者随意点开两个团购网站。一个网站推出团购活动“原价200多元的足浴套餐”,团购价只需2.1折;另一个网站推出的团购活动是“原价1200多元的酒店入住一晚”,团购价只需2.3折。然而,记者通过电话和相关网站查询发现,前者的原价实际不到100元,后者的原价实际不到500元。
维权难度相对较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商家‘抬高原价’的虚假促销行为属于价格欺诈,消费者遭遇这种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一。”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张婧律师对记者表示。
据悉,《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有十三种情形,其中就包括: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更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没想到惩罚力度这么大。”了解相关法律规章后,多位网购达人表示有些惊讶。采访中,多数人坦言,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假”得太过分,不会投诉。不过,“抬高原价”的做法,肯定会影响企业诚信,损害企业在顾客当中的形象。
“网上消费的维权,难度相对大一些。如有必要,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保存证据。比如,对促销广告进行截屏等。”张婧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