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3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符合产业导向,注册落地,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在江干区购买指定的商务楼宇,一次性购买300平方米及以上自用办公用房的,可以享受江干区政府给予的每平方米500元-1000元的购房补助。
近日,江干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构筑中心区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
根据《意见》,在江干区买商务楼宇的企业,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产业导向,一次性购买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自用办公用房的,并且企业注册落地、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经过认定后,江干区政府将给予每平方米500元-1000元的购房补助,单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分三年到位补助资金,对重点企业可加大力度。
购买后,那些有本事把楼宇做大规模的管理机构,也能获得最高40万元、最低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意见》明确提出:“对单幢楼宇入驻率和税收属地率均达到80%以上,且年度纳税总额(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7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管理机构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意见》,对10%留用地项目创新业态打造科技、总部等特色楼宇的,经认定后从高标准给予合作商“一楼一策”;对属地村、社区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以用地挂牌出让和建成运营为节点,分批到位奖励资金。
楼宇业主或管理机构引进品牌运营商、服务商、物业提升楼宇品质的,对其投入部分给予10%资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首次评为市四星级、五星级写字楼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为市级特色楼宇的,给予一定奖励或财政资助。
江干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把楼宇经济作为增量培育的着力点,加强政企合作,多途径打造一批品牌楼宇,推进优势产业集聚,实现做大做强。
《意见》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时间暂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