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3日讯 经济发展中,他们公正廉洁执法,兼顾各方利益,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维稳大局中,他们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调解优先定纷止争,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过去的一年,全市两级法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根据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量效率评估数据,2010年,市中院同期结案率、民事调撤率、二审发改瑕疵率等多项重要审判数据指标位列全省中院前三。
能动司法 服务发展大局
镜头:去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企业,共有7件案件在吴兴法院法官的调解下案结事了。但吴兴法院的司法服务还没有结束,该院法官们在结案之后,又一次来到该企业,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司法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积极为企业的发展谏言献策。
“既为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又为我们企业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法院真是我们企业的保护神啊。”该企业管理者握着上门服务法官的手说。
去年,全市法院在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型升级上,积极谋划,主动应对形势变化。
各法院积极发挥司法调节职能,依法审结了一大批事关调结构、促发展的案件。审结涉企案件11633件,其中审结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公司股份转让等案件152件,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审结借贷、融资租赁、信用证、证券等金融纠纷案件5201件,支持金融创新,优化融资环境。
调解优先 化解社会矛盾
镜头:因被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去年初一建设公司向市中院起诉。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涉案小区的综合验收问题一直悬而未决,造成数百名小区业主虽已实际入住,但并未取得产权证书的状况,给业主们带来了极大不便。
市中院获知情况后,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协调,并着重对小区综合验收事项如何落实优先处理。经承办法官的努力,小区业主办证等一系列问题迎刃而解。
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办案理念的指导下,全市法院把调解贯穿到了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在调解协议中设立督促履行、担保履行等条款,提高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和自动履行率分别为55.83%、66.78%。
去年,市中院把诉调衔接工作纳入了全市法院重点工作之中,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在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共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554件,调解成功率70.94%。
拓展职能 加强社会管理
镜头:为配合镇政府实施城建规划,湖州某公司进行了搬迁。但让其没有想到的是,该地块的土地收购后,不是用于实施城建规划建设道路,而用作了商业开发,该公司向市中院提起了诉讼。
市中院详细了解情况后,认为简单孤立地处理这类行政争议,哪怕经过审理可以确认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往往因没有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并不能有效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于是,向相关部门发出了《行政诉讼先行协调建议函》,引起了各方重视,促进了该案稳妥解决。
全市法院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做好司法职能的延伸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
同时,注重民意沟通机制建设,增进社会各界的理解与认同,组织全市法院统一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400余名代表委员、社区居民和在校学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交换看法意见。市中院负责人还在门户网站上与网民互动交流,在线访问量达到5万人次,取得良好效果。来源:湖州在线-湖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