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2月23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率先在全国推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今后每年第一季度将向社会发布各市上一年度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
据了解,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等3个角度入手,对各市完成省政府各项目标任务情况、企业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劳动者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具体细化为就业、劳动合同制度等23项评价指标。
建立评价体系,可以及时了解政府各项社保工作的落实情况及劳动者对企业、社会、政府的满意度,是劳动者反映诉求一个新渠道,对缓解劳资矛盾、用工紧张将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