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最近,中央领导对我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我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经验。自21日起,由中央纪委组织的中央新闻媒体采访团赴我省金华、台州、嘉兴和湖州等地,对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情况进行了采访。
2月25日下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与采访团成员座谈。省领导任泽民、李强、茅临生等参加座谈。
赵洪祝对采访团为总结宣传我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其他方面的经验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并介绍了我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本情况。他说,多年来,我省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又推动工作重心下移,以统筹推进、综合治理的方法,努力解决基层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浙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功实践。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注重把握好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以推进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以加强监督组织自身建设为基础。最近,中央领导同志对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经验作出重要批示,是对我省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有力鞭策。我们正以此为动力,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做好完善制度规范、增强监督实效的工作,努力使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
2004年6月,我省率先在武义县后陈村开展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将其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到2009年,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组织全覆盖。我省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注重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增进了群众对村干部的信任,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