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国家税务总局最近下发的公告指出,从今年1月1日起,我国明确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公告指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以市民老李为例,他提前两年退休,单位一次性补贴10万元。按照新政策,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照此计算:第一步以(10万元补贴收入÷24个月)-2000元费用扣除标准=2166.67元,参照我国工资薪金的9级税率表,算出应适用15%的税率;第二步,〔(10万元补贴收入÷24个月-2000元免征额)×15%-速算扣除数125元〕×24个月=4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