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日讯 近日,陈女士现场投诉市区鹿城路一个体小商店销售的卫生巾是假的,导致自己使用后身体不适,与店家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请求帮助。
鹿城工商分局西山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立即赶往现场,向双方调查了解事情经过,查看了陈女士提供的涉嫌假冒的“护舒宝”卫生巾。执法人员发现该卫生巾外包装与“护舒宝”卫生巾基本相同,只在色彩深度存在差别,做工有些粗糙。随后,该所人员联系上厂家。经厂家鉴定,陈女士购买的卫生巾确系假冒产品。
2月24日,该所工作人员再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由店家赔偿500元给陈女士。该所将对店家销售假冒商品的行为做进一步的处理。
三八妇女节将至,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卫生巾、卫生护垫一类个人清洁护理用品时,为保护自身健康,首选大中型商场、超市销售的正规企业生产的知名品牌的商品。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