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3月2日讯 1981年3月18日,省政府决定成立浙江省海岸带和海涂资源调查领导小组,开展浙江省海岸带综合调查研究工作。
1991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三市率先,突出重点,依托港口,两线拓展,梯次推进,全面开放”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针,确立了依托海洋港口优势、陆域海域两线比翼齐飞的发展战略。
1993年10月21日,省政府召开首次全省海洋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不失时机地实施“海洋战略”,建设“海洋经济大省”,使海洋经济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6年4月24日,浙江省海洋局正式成立。标志我省海洋综合管理机构正式列入行政机构序列。
1997年3月16日,我省组织开展《浙江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至2001年底,省政府批准实施《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体系。2006年10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修编)》。
1998年5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二次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念好“港、渔、景、油”四字经。经过几年努力,我省海洋经济取得了显著成绩,海洋经济发展上升到一个新阶段。
1998年4月1日,省政府发布《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这是我省第一部实行海洋综合管理的法律文件。到2007年,我省海域使用管理已拓展至所有用海领域。
2003年7月,省委提出面向未来发展的“八八战略”,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浙江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努力使海洋经济和欠发达地区发展成为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
2003年8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省海洋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海洋经济综合实力强、海洋产业结构合理、海洋科技先进、海洋生态环境良好的海洋经济强省”。10月1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若干意见》。
2004年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随后我省又出台了一系列配套规定,把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
2004年12月,我省启动“908”专项调查。对全省近岸海域、重要河口港湾水体环境,海岛、海岸带、海域的使用情况和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到2007年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实现“数字海洋”奠定了基础。
2005年4月29日,省政府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达到海洋经济强省目标、到2020年争取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的总体要求。这一时期是我省海洋经济全面协调快速发展,取得成绩最为显著的时期。
2007年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中,把“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港航强省”作为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海洋经济进入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2009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发展的重点战略任务,并且积极争取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年,浙江入选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
2011年1月,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的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不仅明确提出“建设海洋经济强省”,海洋经济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增长点,而且首次将发展海洋经济作为“五年计划”的单独一章。
2011年2月25日,国务院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