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
昨天,本报《浙中城事》8版报道了一笔“兄弟债”。
35年前,康英宝的父亲借给康英宝大伯253.69元,但对方迟迟没有归还。如今,生活贫困的康英宝再次上门,向继承了债务关系的堂哥康强飞“讨债”,双方却因为“该还多少”起了争执——康英宝觉得,至少要还1万元,对方却只肯出500元。
在昨天的报道中,本报请市民以不同的参照方式,列出了另外4种算法,计算结果从700多元到3万多元不等,并邀请读者判断。
今天,新闻还在继续。
首先,我们组织了一场投票,邀请100位读者对这笔“兄弟债”,选择一个他们心目中最合理的算法。结果,4成读者认为,康强飞应该参照工资水平变化,还给康英宝1.3万元。
随后,我们将这个投票结果告诉了一群专家,包括经济学家、金融学家、律师以及社会学家,结果,又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经济学家说:
要考虑货币实际购买力,考虑通货膨胀率
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王治平教授:这笔250多元的欠款,我觉得应该按照银行利率、根据复利的方式来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利滚利”,同时还要考虑通货膨胀率,所以我支持债主提出的1万多元。
经济学上有一个很重要的理论,叫货币的时间价值,它指的是货币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的增值,是资金利用使用后的增值额。
当年这笔钱如果不外借,最保守的理财方式是放在银行里拿利息,这种算法没有考虑时间的机会成本,比如拿这笔钱去投资,可能会赚多少钱。
当然,这35年是我们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货币的购买力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物价上涨得很快,计算的时候也要考虑通货膨胀率。
金融学者说:
依照法律,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金雪军:还多少钱,我觉得首先要有一个合理的依据,不能考虑通货膨胀等单一要素。从道理上来讲它是多因素的。比如250元钱在35年前能买自行车和手表,用自行车做参照,现在只要100多元。货币的购买力和很多物品的价值是在不断变化的。有的价格猛涨,有的在下跌。
我觉得,最基本的还是按照法律依据,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知名律师说:
法律会支持“786元”,但我会为“1.3万元”辩护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戴和平:我是一个律师,如果一定要我从法律来讲对这件事情的意见,那么,我只能回答,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如何计算,就以银行利息作为参照来还钱。
可如果我是法官,我不会这么判。现在司法界经常强调一点:不要单纯地按照古板的法条来判案,要考虑“社会效益”,考虑宣判的结果要为大多数人所接受。250元,在35年前是怎样的购买力?
我会和多数人一样,为“1.3万元”辩护,按这样的结果宣判,才是公平合理的。
社会学家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还多少看良心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所副所长杨建华教授:我觉得还多少钱应该考虑三个层面:
首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亲兄弟也要明算账。
其次,35年前250多元钱是一笔巨款,能借这么一笔钱是基于血浓于水的亲情,这笔钱除了缓解借钱人当时的困境外,还有额外的价值,它还给了借钱人生活的信心和发展的机会,因此借钱人要有感恩之心,这样的亲情是无价的。
另外,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滴水之恩,涌泉相报”,35年世事沧桑,两家人家境也发生了变化,应该还多少钱才大致等价,才对得起亲戚当年的倾囊相借,才能心安,这就需要借钱人自己衡量了。
记者 郑旭萍
康强飞愿意再加500元
康强飞兄弟俩所在的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扎坑村,是一个偏远的村子,村里人出一次门得先步行3里路,才能到公交站,而康英宝和康强飞目前仍是邻居,两家相距不过百米。
昨天,康强飞在看了本报报道后,改变了原来“最多还500元”的立场。“要不再加500块?都是亲戚,这可以算多给他们的亲情钱。”
“我明天(3月3日)会到他(康英宝)家去一下,说说具体还多少钱。”康强飞说。
但他很可能无功而返。康英宝昨天对记者表示,他仍然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就算不能按利滚利计算,我还是要到法院去试试,没有法官的命令,这个钱要不回来了。”记者告诉他,法律规定,如果当初没有明确约定,将按照银行利率计算,也就是说,他只能拿回大约786.4元。
“我和姐姐商量一下。”康英宝说,“1000元都不到,太少了,母亲每个月吃药钱不能少,每天吃饭还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