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3月3日消息(记者 刘发丁 曹美丽 通讯员 张水萍)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一个原本经济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然而,由于肇事者的家庭经济状况也不好,受害者家属索赔一度陷入困境。近日,在宁波市北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死者家庭得到了一部分赔偿,事情获得较为圆满的解决。
去年11月3日,朱某驾驶一辆拖拉机行驶至宁波市北仑区泰山路与小浃江路路口处时,因赶时间闯了红灯,撞倒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李某,造成李某受伤,后者由朱某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认定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因赔偿问题,死者儿子小发(化名)向北仑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律服务工作者曹玲珑受理此案后,与被告人朱某就赔偿的款项、时间及支付方式等进行沟通,了解到朱某家庭经济同样困难,除了居住的农村房屋和已经支付的医疗赔偿款,无其他财产。
如果朱某没有履行能力,即使法院支持赔偿请求,原告仍然无法得到切实赔偿。曹律师同时也了解到,死者家庭想通过民事诉讼获得精神损失赔偿金。但这类诉讼,若依照简易程序,法院将从立案之日起在三个月内审结,若依普通程序,则会在六个月内审结。民事诉讼不仅时间较长,而且无形中也增加了诉讼成本,这对受害方家庭显然不利。
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曹律师建议死者家庭与朱某签订谅解协议书,同时将对朱某的民事诉讼改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曹律师的调解下,朱某说,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导致悲剧发生,虽然生活困难,但赔偿费自己一定会尽全力用以后的工资逐月偿还。开庭前,朱某先支付给死者家庭5万元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近日,朱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北仑区人民法院判以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赔偿死者家庭4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