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问题馒头”让市民的餐桌受到威胁,最近一些热心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洪波菜场等地也有用塑料编织袋做蒸笼屉布的馒头店。
为了让百姓吃得放心,市卫生监督机构昨天起正式请市民协助:若发现餐饮单位违规使用非食用级物质加工制作食品,请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据介绍,近期卫生监督部门检查的重点是小餐饮店,特别是可能使用蒸笼加工食品的点心店。报道刊发至今,市卫生监督所已组织4个检查小组,对辖区范围内使用蒸笼加工食品的点心店类小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至目前已检查51家,其中48家加工制作食品基本规范,使用棉纱布、竹藤等蒸笼屉布。
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检查中共发现3家使用过或正在使用塑料材质屉布的小餐饮店,分别是文昌路上的马奶拉面店、吉水小学对面的吴胜利包子店和塘汇街道新禾家园门口的胡师傅馒头店。检查人员当场责令店主停用塑料材质屉布,其中马奶拉面店检查当天已改用纱布,吴胜利包子店等经检查后整改,3月2日复查已改用纱布。
据介绍,市卫生监督机构今后将继续保持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小餐饮店特别是点心店的检查力度和频度,严厉查处违规使用非食用级物质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全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也将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类似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在购买馒头等过程中,注意查看餐饮单位相关证照和制作食品的工具材质,不要到无证营业的餐饮单位消费。若发现餐饮单位违规使用非食用级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提供线索。举报电话:9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