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7日讯 2010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有哪些大事、新鲜事?昨天,市消保委公布2010年度消费维权大事记,叫停“一元餐具”收费行为、挑战航空机票超售潜规则等10件大事入选。
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朝霞介绍,经各级消保委推选、评定,最终选出的10件事,都是2010年度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些新尝试、新做法,对推动消费维权环境改善等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本报记者朱奕
2010年十大消费维权事件
①首建“为消费者服务——义务监督员”队伍
去年2月,市消保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征聘“为消费者服务——义务监督员”活动。首批22名义务监督员积极参与市消保委维权宣传、信息交流、消费调查等多项工作,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化。
②叫停“一元餐具”收费行为
去年4月,市消保委联合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全市开展全面叫停“一元餐具”收费行为的专项社会监督行动。其间,共开展专项社会监督活动175次;监督各类餐饮企业2398家;劝谕、引导944家;建议查处21家,对多年来的消费领域顽疾予以根治,得到消费者好评。
③开展“家装空气质量检测公益活动”
去年4月,市消保委联合常委单位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共同启动“温州市家装空气质量检测公益活动”。在通过媒体公开征集的20个家装检测点中,不合格率达90%。市消保委随后召集有关装潢企业、消费者座谈,通报结果,发布市消保委2010年第7号消费警示,引导低碳消费、科学装修。
④力解丰田车质量门纠纷
去年4月,市消保委系统与工商部门紧密配合,及时介入丰田RAV4汽车召回消费维权专项工作,并最终促使丰田汽车4S店同意补偿。4月下旬,消保委系统组织人员为64名消费者送发补偿款。《温州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出,则对流通领域汽车交易行为起到了规范作用。
⑤组建“消费教育讲师团”
去年5月,市消保委择优聘用25人组建全市首个“消费教育讲师团”。讲师团成员以授课、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入企业、机关、行业协会、社区等基层,成为全市消费教育工作师资力量的主力军。
⑥开展温州房地产消费状况调查
去年5月上旬,市消保委针对民间炒房情况持续高温的特点,组织开展“温州房地产消费情况的调查”活动,共发放调查问卷1341份,收回有效问卷1286份,得出房价畸高离谱、自住需求强烈、支付能力有限、购房十分困难等结论。
⑦首推“消费调解公开日”
去年6月,市消保委首次向社会推出“消费调解公开日”,现场开展调查、调解,力促双方和解,同时邀请法律界人士、行风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对整个调解过程进行监督和点评。
⑧温甬联动开展预付式消费评价活动
去年7月至8月份,市消保委会同宁波市消保委,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体系未建立,商家诚信意识差,消费者事前维权能力薄弱等特点,联合开展了预付式消费评价活动。通过问卷调查、消费体验等形式,及时向企业、消费者发送《劝谕函》和《消费警示》。
⑨引导平板电视销售企业主动提高售后服务
为改变平板电视“买得起、修不起”的消费现状,市消保委于去年9月联合温州市家用电器协会在温州地区开展了一次平板电视销售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平板电视整机保修一年,显示屏保修期三年”的活动,125家平板电视销售企业参与此次活动。
⑩挑战航空机票超售潜规则
去年11月,市消保委、龙湾区消保委根据消费投诉信息,共同规范航空机票超售行为。在全国首次建议工商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联合市旅游质监所、龙湾工商分局召开经营者座谈会,共同出台“规范机票超售承诺书”,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案件详情,发布消费纠纷分析报告。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