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是一起很简单的短期民间借贷纠纷:浙商郑强斌把1106万元借给另一浙商丰智敏。然而,丰智敏到期未能偿还本息。
郑强斌于是向杭州市江干法院起诉丰智敏及其关联公司——杭州品森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定陶品森纸业有限公司。法院依法判决丰智敏支付原告郑强斌本息合计1404.6万元。案后,丰智敏逃跑,并被公安部通缉。郑强斌来到山东后发现,山东定陶品森纸业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破产中。山东定陶品森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才1000万元,但在公司成立到申请破产短短1年内,债务竟然高达2亿元。
郑强斌打赢了官司,杭州江干法院查封了丰智敏的全部财产,包括山东定陶品森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第2008150号土地、定字第014002号、定字第014003号、定字第014004号房产,其中第2008150号土地使用面积达267.3344万平方米。郑强斌以为款子有了着落。但郑强斌万万没想到,比他更大的债权人山东圣龙集团造纸厂也向法院申请要求定陶品森实业公司破产。2010年7月12日,山东省定陶县人民法院将《中止民事执行程序通知书》送到杭州江干法院,并让郑强斌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直接向定陶法院申报债权。
破产迷局中,焦点被锁定在2008150号土地。郑强斌和他的律师调查后认为,定陶品森成立于2008年4月24日,注册资金才1000万元。公司运作仅一年,却有2亿元债务,不合常理。
郑强斌认为,破产管理人与本案构成利害关系,影响客观公正地处理本案,丧失了管理人的基本条件。他同时质疑破产程序的合法性,要求法院依法尽快中止破产程序。
(法律顾问:杭州星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楼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