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3月8日讯 最近,温州市国税局局长胡蓬星在全市“互学互比”活动汇报会上作表态发言时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全力实施法治国税创新工程,既要创造规范统一、公平公正、执法文明的税收环境,又要降低执法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税务执法人员。”胡蓬星在全市大会上的发言之所以底气十足,源于该局近年来狠抓税收风险管理,在此基础上开发应用“国税系统基层单位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税收风险管理人机结合。据了解,该系统己被评为2010年度全省国税系统管理创新优秀项目。省国税局决定,在吸收经验并完善后,于2011年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广应用。
防范执法风险,就是
对税务干部的最好保护
“由于部分税务人员对税收执法风险的关注和估量不足,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不力,工作中管理不到位,随意执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随着社会法制环境的改善以及纳税人维权意识的增强,如何有效规避执法风险越来越迫切……”这是笔者采访温州市国税局干部时听到最多的话。作为税务机关来讲,本身就存在固有的内部风险;同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执法外部环境愈加复杂,执法风险就越来越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健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工作机制,并要求各地根据不同原因形成的执法风险情况,完善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工作机制,降低或化解执法风险,依法保护税务干部。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执法风险,从2010年开始,温州市国税局在省国税局指导下,对8个部分315个税收业务项目中存在的执法“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依托现有业务操作系统,整合现有监控系统,开发并推广应用“国税系统基层单位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温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王靖高在温州市国税局考察调研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时表示,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就是税收执法预警系统。温州市国税局以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为抓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事半功倍,效果很好,是个创新,值得全市行政机关学习推广。
四大模块,
为税收执法筑起防护墙
据温州市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章纪法介绍,“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廉政预警机制为研发落脚点,以税收综合征管系统运行数据为基础,融风险识别、评估、防控、追责和评价于一体,集方法、制度、机制于一个平台的风险防范预警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含四大模块:一是风险提示模块。在现行业务操作的税收综合征管系统上融入一个风险预警模块,税务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或日常税务管理中只要登陆现行业务操作系统,即可查阅该操作业务环节的执法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二是过错提报模块。在现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中发生的过错行为,其信息数据将自动导入本模块;对现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外发生的过错行为,其信息数据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本模块。三是过错处理模块。通过风险预警信息和业务整改的标准化处理,实现对过错行为及其导致的整改业务进行无纸化处理,且对处理结果自动统计分析。四是系统维护模块。因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制度以及机构发生变化,或系统出现问题的,通过本模块可进行维护。
温州市国税局瓯海分局税源管理二科管理员周冬梅告诉笔者,应用“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才发现自己的岗位工作中竟然存在如此多的风险。“现在好了,在打开操作系统处理具体业务时,系统都有相应的风险提示和每个涉税事项的具体法律依据、审核要求、相应业务流程、承诺时限及后续管理措施,这样自己心里也踏实很多。”
建立配套制度,
构筑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好马配好鞍,才能跑得快。”温州国税人深知这个道理。在“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有效运行的同时,温州市国税局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建立配套制度,构筑起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长效机制。例如建立兼职法制员制度,在基层国税机关所有部门设置两名以上兼职法制员,收集分析本部门执法岗位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点、协助法制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建立过错提报制度,将执法风险预警和控制关口前移到税收执法第一线。建立绿色、黄色、红色“三色”预警制度和风险分责处理制度等,增强执法责任意识。
据了解,自“国税系统基层单位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以来,不仅大大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降低了税收执法过错率,有效规避了执法风险,而且改变了以往的文书传递模式,提高了外部执法行为效率和内部行政管理效率,进一步提高了税收服务质量。温州市国税局已被温州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温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