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9日讯
昨日,松阳县公安局大东坝派出所所长刘增夷和民警蒋学强,因放心不下前两天被救起的孩子,来到大东坝镇五部村的阙某家。看到民警的到来,阙某的脸一下就红了,他惭愧地低下了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3月4日上午,松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东坝镇五部村,有一青年男子把婴儿扔到溪中。接警后,大东坝派出所民警赶赴事发地点,将男子阙某带回所里调查。
阙某今年35岁,平时为人老实,2008年认识了女友李某,两人同居后在去年4月生了孩子。由于阙某家里生活困难,遭到女友家人的反对,去年10月女友丢下孩子一走了之。
女友出走,阙某既当爹又当妈,再加上债主不断追债,阙某对生活感到绝望,于3月4日早上带着不到1周岁的孩子一起走到溪中,将孩子扔到溪里。由于孩子衣服穿得多,水浅,孩子入水后又浮上来。阙某看到后,又抱起孩子,走到更深的溪水里,就在这时被村里的群众发现制止并报了案。
目前,大东坝派出所已将此案移交松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阙某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被松阳警方监视居住,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