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随着春耕的临近,农资市场日渐热闹,为了稳定农资市场,防止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农民朋友们顺利开展农业生产活动,椒江开展春耕农资市场检查活动,率先检查了椒江农业的主产地椒北农资市场,查验了农资经销商经营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了过期的“翠康金钾”植物营养剂35包,“杀虫单”可溶性粉剂5包,当场予以了没收。据有关规定,过期的化肥农药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经验,符合标准的,可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不符合标准的过期农药,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废处理。若滥用、乱用或误用过期农药化肥,既不以利农作物的生长,影响作物质量产量,影响农民增收,又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
在此,椒江工商分局联合椒江消保委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在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时需注意以下三点事项:
一、购买前要谨慎选择农资产品销售商。建议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正规店面、摊位、市场购买,不要因贪图便宜或省事,在无证照或流动商贩处购买。正规店铺均在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及相关销售许可证。
二、购买时要详细了解农资产品信息。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是否标识厂名厂址,有无合格证、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认真查看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清楚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有不清楚事项的,应及时向经营者进行咨询。对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请勿购买。
三、购买后要保留好相关物证书证。购物凭证是维权的依据,购货凭证应当内容翔实,加盖经营者公章,同时将所购物品的项目填写清楚;如购买的数量较多,可以与经营者签署质量保证协议。另外,最好做到有少量的产品留存,保留好种子标签、包装袋等。若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及时向12315指挥中心或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申诉举报,及时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