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通讯员 朱利明)在浙江天台,一名“80后”男子,为了赚取300元介绍费,把三个女子介绍给了嫖客,结果钱还没赚到手,却换来了一年半的牢狱之灾。3月9日,浙江天台法院一审判处“皮条客”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个月。与原先判刑二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丁某家人开设有一间休闲中心,丁某也在店里管事。
2010年7月中旬的一个晚上,正当世界杯大赛办得热闹,许多人坐在电视机前废寝忘食之时,休闲中心门前来了一辆轿车,车内有个男子问丁某“有无小姐”,丁某说“有的”。于是这个男子进店看了看说了声,“给他留二三个”,就走了。大约半个小时后,这个男子又回到了休闲中心,问丁某一个小姐“包夜要多少钱”,丁某回答“400元”,并告诉男子把钱付给小姐就行,要求男子自己先去酒店,小姐等会就到,又告诉了男子联系电话。又过了一会,这个男子就打电话过来了,要求小姐过去,于是丁某就安排了三个小姐赶到男子所住的酒店。正当三个小姐进行交易时,警察破门而入,抓了个现行。
据悉,丁某在2010年3月的时候,就因介绍卖淫罪被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
庭审中,法官问他小姐出台一个晚上他能得多少钱,丁某回答“能得100元,其余300元给小姐”。法官又问他“你现在还是缓刑期间,怎么又犯同样的罪?”丁某回答他现在很后悔,并表示认罪服法。
法院认为,丁某犯介绍卖淫罪,决定撤销缓刑,并按照其自首和立功情节,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