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1日讯 本月8日下午1点30分。江东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门口。
一个瘦瘦的年轻男子独自一人等在那里,他神情黯然,有点不知所措。等法院工作人员喊他进去时,他才怯怯地走进法庭,站在被告人受审席上。
被告人小东,安徽人,1988年出生。
去年8月26日下午,小东趁前女友小泮外出之际,来到小泮位于江东区宁穿路的住所,叫开锁师傅打开了房门,进房间偷走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和一台佳能数码相机。涉案物品价值共5000余元。案发几天后,小东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赃物。
案情简单又明确。审判长发问时,小东也非常配合地简单作答。庭审十分顺利,10多分钟就结束了。法院审理认为,小东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但他主动投案自首,并退还全部赃物,可以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小东犯盗窃罪,单处罚金2000元。
法庭外,他讲述感情纠葛
庭审结束后,小东一个人黯然走出法院,站在马路边打电话。
记者走上前,与小东进行交流后才知道,原来这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背后,竟然有一段复杂的感情纠葛。
小东说,当初拿走前女友的东西,只是想迫使她退还订婚礼金,却没想到小泮会报警,更没有想到这么做就是“偷”,还会构成犯罪。
小东说,早在2006年年底,他和小泮在老家经人介绍相识,一个多月后两个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订了婚。“按我们那里的风俗,订婚后就算是夫妻了。”
之后,先是小泮一个人来宁波打工。去年7月份,小东也来宁波投奔小泮,两个人开始同居,并商量着结婚。
可不久后,小东发现小泮曾与其他男人有不寻常关系,两个人的关系急转直下,结婚计划取消,小东还主动提出分手,并要求小泮退还订婚礼金2万元。
小泮自然不肯,于是去年8月26日上午,两个人为这事大吵了一架,还动了手。之后,两个人一起离开了住处。
而小东越想越觉得心理不平衡,下午他返回住处。因为房子是小泮早前租的,小东没有钥匙,于是他就打电话请开锁公司帮忙开锁。房门打开后,他便进去拿走了小泮的电脑和相机。
得知小泮报警后,小东打电话给她,声明“东西是我拿的,你把礼金退给我,我就把东西还给你”,并希望她看在以往的感情上撤销报警。
但小泮认为这是两码事,小东只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小东说,他和小泮交往四年多了,在经济上付出了不少,“除了两万元的礼金外,还有平时的其他花销两三万元。分手是因为她有错在先,所以她起码得把礼金还给我。”
虽没想到事情会闹到这个地步,但小东仍不打算放弃讨要礼金。不过吸取这次教训后,他表示:“不会再盲目行事,等明年春节回老家,找介绍人帮忙调解一下。”
律师说,讨还订婚礼金须走合法途径
“小东完全可以用合法手段追索订婚礼金。”浙江甬建律师事务所郭敬伟律师说,依据最高法院对《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有三种礼金返还的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然还必须有证据,当事人必须拿出通过银行转账的凭证、电话录音、收条、证人等予以证明。”郭律师说。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