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按照医嘱或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吃了某药物,出现过敏或其他不适的情况,你会怎么办?大部分市民会选择服用抗过敏药或换其他药物来解决。然而,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出现这种情况,应及时向购药药店或者医疗机构进行报告。
2010年,全市共上报药物不良反应报告2500多例。“这个数据可以说是逐年上升,比2009年上升了25%。”市食药监局安监处负责人介绍,这项工作正式开始于2004年,在此之前,基本上没有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而2004年工作开始之初,只有100多例。
从2010年上报的2500多例药物不良反应情况来看,其中90%来自医疗机构,市民通过药店等渠道上报的比例很小。
上报数量虽然逐渐上升,但仍未做到应报尽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监管部门,已经看到这个问题,因此近年一直与卫生部门联合,将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作为一项内容纳入到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当中,从而促进医生及时上报。
“从整体情况看,医疗机构上报的积极性相对较高。”该负责人说,医生工作原本就比较忙,碰到有病人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可能没有时间去深究,加之上报需要填写许多信息,比较繁琐,一般能够对不良反应处理的,就自行处理,忽略了上报这一环节。
作为从药店直接购买药物自行服用的市民,更是缺乏上报不良反应的意识。该负责人说,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市民对此知之甚少,不知从何种途径上报。另一方面,药店对药物不良反应有着误解,往往以为不良反应是药物质量问题,能自行解决的一般不会上报。
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反应,是患者对药品正常的不良反应,这有很大的个体差异性。
“有个体差异,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上报。”该负责人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是一项公益事业,最终目的是为了大家的用药安全。可能对某一药物出现的不良反应在衢州只有一二例,但是汇集了全省、全国的数据,那就可以发现药物不良反应的信号,生产厂家、医疗机构、监管部门等可通过此寻找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做出修改药品说明书,甚至下市等措施,从而避免此类事件的重复发生。
同时,通过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也可以发现一些不合理用药情况,特别是两种或者多种药物合用,可能会出现不良反应,通过这些数据的搜集,将更有利于老百姓的用药安全。
从2007年开始,在市人民医院和浙江衢化医院就设有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站,每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也都有药物不良反应网上直报点,基本实现了全市覆盖,市民上报渠道非常畅通。
在上报过程中,要提供本人的基本信息、基础疾病等;在用药过程中,合并用药的名称、批次、厂家、用药原因等;还有,采取什么措施处理,及不良反应转归情况等等信息,都需要提供。(记者曾晨路 郑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