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向市长热线12345联合杭州电视台《直播12345》栏目反映:我外婆去餐馆订餐,下楼的时候因为灯光太暗,摔了一跤,头上破了一个口子。宾馆负责人不仅没有主动来看望一下,而且医疗费也没有全部赔偿我们。
据每日商报 见习记者 嵇乐希 整理
王女士:在年初八的时候,我外婆去金苑宾馆订餐,下楼的时候,因为楼梯灯光很暗,外婆没看清台阶,就摔下去了,头擦到前面的门槛上,擦破了一个口子。工作人员拨打了120。急救车来了以后,宾馆方面也没有任何相关人员陪同我外婆去医院。当时由于我外婆身上没有带钱,但是医院规定一定要先付钱才能缝针,之后还是医生帮我外婆把钱先垫了。
隔了一天我们主动联系了宾馆方面,对方这才派人过来看了一下我外婆。我们觉得这件事宾馆是有责任的,因为他们楼梯上没有装灯。谈到赔偿,宾馆不愿全部赔偿,一直拖着。原来说好要赔1000多元,但是过了3个星期都没有赔。再交涉时,对方又说剩余的500元不能赔偿。
主持人:医疗费一共花了多少?
王女士:一共是2000元不到。后续的我们还没有和宾馆算。我们就让宾馆承担120急救和缝针那段时间的费用。我觉得这段时间的费用宾馆赔偿我们是应该的。但是宾馆却认为还有500元是医保的费用,不能算到赔偿里面去。那我就说了,医保里的钱也是钱,以后如果医保卡里钱不够了,还得自己再付钱的。
主持人:金苑宾馆汪主任,这件事情属实吗?
汪主任:稍微有些出入。宾馆楼梯不是没有装灯,可能是老奶奶年纪比较大,下台阶的时候一脚踩空,就摔倒了。当时餐厅负责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没陪同去医院是他工作上的失误。这位经理下班后给老奶奶打了个电话,得知老奶奶已经出院了。隔了一天后,老奶奶的家属给我打电话我才知道这件事情,立即赶到医院看望老奶奶。当天也谈到了医药费怎么处理的问题。老奶奶总共医药费是1500元,其中1000元钱是付现金的,还有500元是刷医保卡支付的。之后我们宾馆方面认为这件事虽然我们有责任,但是这个责任不能全部由我们宾馆承担。
主持人:我们听听著名律师凌斌的意见,看看这件事上宾馆到底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律师:宾馆作为公共场所,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关键看这位老奶奶摔倒是不是由于宾馆设施不完善,或者说宾馆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所导致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医保卡里扣掉的钱不应算在赔偿金额内,因为这个钱是国家出的。但是至于其他损失,如果有依据是可以拿出来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