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有了残联的这笔资助费,以后我们家的生活压力就减轻多了。”前天,常山县新桥乡残疾人詹诗芳得知自己被确定为“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资助对象时,高兴不已。与詹诗芳一样,此次常山县有84名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资助,人均资助3750元,总金额达315000元。
常山县残联一郑姓工作人员说,为了全面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努力构建健全的残疾人保障体系,去年该县残联推出了“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以乡镇残联为依托,经过残疾人申请,村委会(社区)和乡镇审核、公示以及县残联上报审批,最终确定了84名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资助。
“为使资金安全地发放到受资助的残疾人手中,通过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残联决定将资金全部由农村信用联社通过农户一卡代发。”该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是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国家财政部发起的,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居家托养家庭,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每人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