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手机只能接听电话,这和传呼机有啥区别?”近日,在义乌经商的吴先生致电新报消费维权热线反映,他在义乌某手机通信商行买的手机,用了不到一周就坏了,可商家以人为原因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手机咋成了“传呼机”
吴先生是重庆人。2月25日,他在义乌一家手机通信商行看到一款手机,外观比较时尚。“你的眼光真好,这是目前最热销的手机,功能齐全、价格实惠。”在导购小姐的推销下,吴先生花1280元钱买下了手机。
3月1日,吴先生接到客户订购货物的电话,便马上用手机联系供货商,可手机竟拨不出去。吴先生以为是暂时的故障,关机后重新开机再拨号,仍拨不出去。随后,他用固定电话拨打手机,发现能接听。
“手机只能接不能打,这不成了传呼机吗?”吴先生很气恼。考虑到手机还在“三包”期内,他前往该品牌手机特约维修部咨询手机故障原因。经维修人员检测,初步认定手机的故障是按键控制器失效引起的,属于质量问题。
于是,吴先生多次前往该通信商行要求维修或掉换,但商家都以手机故障是人为原因造成、非手机本身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经调解商家退换手机
日前,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义乌市工商局稠城工商所,工作人员迅速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吴先生提出为其免费维修或掉换手机的要求,但遭到商家的拒绝。商行负责人认为,吴先生手机出现的故障,可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不存在质量问题。他表示,只有经过法定鉴定机构检测,确认手机有质量问题,商行才会免费为吴先生维修或者掉换。
工商人员认为,吴先生提出的要求,完全符合国家关于手机可以掉换的“三包”规定。商行拒绝的理由并不充分,商家有责任和义务为消费者掉换一只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新手机。
经过耐心劝导,商行经理最终同意为吴先生掉换手机,同时承诺手机掉换后,一定按照国家移动电话机“退货、更换、修理”的“三包”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