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只要你符合条件,就可以自荐报名任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了。昨天,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发布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从即日起,省、市两级检察院将在全省范围内或所在市范围内选任人民监督员。
此次省检察院共选任人民监督员127名,从全省11个市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任期为五年。由于试点期间选任的原省检察院和杭州、嘉兴、衢州、台州四个市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还未到届,根据有关规定由省检察院确认为人民监督员,因此上述几个地区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任职期限需相应顺延。
报名方式除了以往的推荐报名之外,新增自荐报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按照单位层级分别向所在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县(市、区)检察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基层检察院自荐报名。推荐和自荐需填写相应表格,并按表格所示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相关表格下载及条件要求等请参见浙江检察网。推荐与自荐截止日为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