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3月15日讯每盒2元的早餐奶,一箱16盒装却得花40元;茶杯标价明明36.8元,结算价却是49元……商场超市还有多少家乐福“价格门”这样的消费陷阱?近日,笔者跟随省工商局“商场超市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特别行动组暗访发现,多家超市存在着改头换面、价格欺诈、短斤缺两、以次充好等现象。
3月2日下午15时,特别行动组来到家乐福杭州延安路店,挑选了少部分蜜饯装入超市自制食品袋中计量,计量员随即将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打印标签贴在了食品袋上。当被问到食品袋重量为什么不“去皮”时,计量员熟练地在电子秤上打上“-0.002克”再次计量,新打印标签显示的重量、价格均比前次低。在这家超市,特别行动组发现,有的电子秤事先设定了“-0.004克”或“-0.002克”的“去皮”功能,但有的电子秤直接显示“0.000克”。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没有发现与计量员交涉,计量员是按购买食品的价格计收食品袋的钱。
3月3日晚上20时30分,特别行动组走进杭州上塘路上的一家超市,分别用8毫米长的卫生牙签,对生鲜柜台上进行分装的带筋猪爪、夹心猪肉、汤骨、豆腐干、山药、南瓜、草莓、年糕等近10种食品盒作了标记。次日早上,行动组赶在这家超市8时开门营业的时间再次来到生鲜柜台发现,曾作了标记的食品已被分装到其他盒子里;原盒中已变质的草莓已被挑出补充了新货;豆腐干、年糕已不见踪影,山药、南瓜等蔬菜原封未动仍放在货架上。
当晚20时55分,特别行动组在欧尚杭州大关店生鲜商品经营区发现,工作人员利用保鲜膜包装时,将好的食品放在包装盒上面,将质量差的食品包装在盒子下面,如将草莓已发霉的部分放在下面,将已变色的青团子放在贴有标签的保鲜膜里面,采用“以次充好障眼法”向消费者推销质次、变质或即将过期的食品;由于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拆开包装观察,加上一些粗心的消费者出于对商场超市的信任,往往不会细看,买回去拆开后方知中招。
晚上21时40分,特别行动组来到该超市服装经营区,一款标价120元的羊毛衫挂了“买一送一”的招牌,行动组人员问促销员“送一”的东西送什么,这位促销员指着挂着的羊毛衫称就送同样的羊毛衫,“相当于120元买两件”。走近用手细细摸了才发现,所谓送的羊毛衫款式虽然相似,但柔软度和厚度远不及样衣。
据了解,针对暗访情况,省工商局日前启动了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过期食品、销售短斤缺两商品、虚假标识标注、价格欺诈、促销陷阱、“霸王”条款、虚假宣传等八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