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哥哥的养女未尽赡养义务,叔叔与其打官司争夺遗产。法官通过调解发现,叔叔争遗产是假,惩戒养女是真。记者昨从永康市法院获悉,经过法官的细心调解,这对叔侄已经言归于好。
永军家住永康市,57岁的他有一个哥哥叫天成。天成没有成家,但有一个养女丽丽。2004年,天成得了肝硬化,身体一直不是很好,身边没有人照顾,便随弟弟永军一同生活。去年4月16日,永军与天成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由弟弟永军扶养天成,为他养老送终,天成则将自己的一座房屋赠与永军。去年5月28日,天成得了脑溢血,住进了医院,在医治了半年之后离开了人世。在此期间,天成的养女丽丽始终没有来看望过自己的父亲。
1月17日,永军将侄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将天成生前所有的一座房屋确认归自己所有。
这似乎是一起遗产纠纷。承办法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了叔叔起诉的真实原因。原来永军与天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并不是真的为了这套房子,而是丽丽一直没有尽到做子女的责任,没有回家看望老父亲,更没有照顾老父亲,就想用这个办法约束侄女,让她给父亲一个物质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但是一直到天成去世,丽丽也未尽一点孝心。为此,永军就将丽丽告到法院,要给侄女一个教训。
为了打开叔侄俩的心结,承办法官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不厌其烦地说理、教育,丽丽也有了悔意。见此,叔叔永军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表示愿意将遗产归还丽丽,而丽丽也拿出了10万元钱给叔叔,作为抚养自己父亲的补偿。
法官诫语: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现代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改善,作为子女更应该全面地照顾好父母,给予其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精神上的慰藉。不要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在时,留下终生遗憾。
(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