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 据《今日早报》报道
杭州车主余小姐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明明停了不到两小时的车,按6元/小时计,应交12元,可收费员经POS机系统计算却是13元。这多出来的1元钱是怎么算出来的?他们的计算方式有没有问题?近日,满腹疑惑的余小姐向早报记者讲述了她的经历。
不足两小时收费13元
不久前的一个傍晚,余小姐将车子停到了杭州屏风街的路边停车位上。离开时,停车时间尚未超过两小时。根据余小姐自己的算法,不足两个小时按两小时计费,屏风街所处地段6元/小时,应付12元,刷卡享受8折优惠之后实付9.6元。
可是收费员打出来的收费单却让她觉得不对劲。收费单上显示,停车时间为晚上6时28分,离开时间为晚上8时23分,前后共计1小时55分,明显不到两小时。可是,算出来的结果却是应付13元,刷卡优惠之后实付10.4元。
“钱虽然不多,可这钱要让人付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余小姐拿着收费单找到记者,希望能问个水落石出。
城管办称收费没问题
3月11日,记者将余小姐的疑问反映给了杭州市城管办道路停车收费监管科副科长王影萍。王影萍了解整个过程后向记者表示:“收费员没有问题,完全是按照收费标准执行的。”
王影萍告诉记者,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由物价部门审批过的,为此她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文件。其中一份是杭政办函(2008)211号文件,将杭州市道路分成三级,一级区域停车每小时6元,二级区域每小时4元,三级区域每小时2元,同时规定停车时间晚上8时至次日早上8时的车辆,按次收费,每次4元。另一份是杭政办函(2010)202号文件,对之前的收费标准进行了微调:一、二级停车区域收费全部按每小时6元收费,三级停车区域收费每小时4元,按次收费标准维持不变,从去年9月1日开始执行这一新标准。
“按照收费标准,车子是在晚上6时28分停进去的,到晚上8时,共1小时32分,按1个半小时计算,需收取9元。晚上8时至晚上8时23分,这个时间段按次收费,那么就要收取4元。这两项加在一起,就是13元。”王影萍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同时她还补充说,如果余小姐是晚上12时才把车子开走,也还是付13元。
收费合理性遭质疑
虽然收费员是按相关标准进行收费的,但是余小姐还是认为这种收费方式不合理。“按照我的算法,付12元也是完全符合收费标准(每小时6元),当然他们的算法也是符合标准的,那么为什么就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方法来呢?而且这样的计费方式明显是套用双重标准了。”余小姐觉得有些不解,当两种收费方式同时存在,她认为“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更为合理。
据了解,在相关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中,并没有就晚8点档这种属“跨界”形式的收费进行标准上的详细规定,目前这种方式是城管办的内部规定。如果按照这一规定,余小姐要是在晚上7点40分停车,晚上8点10分离开,那么她停半个小时就要付费10元,对此王影萍表示“确实如此”:“收费员手中的POS机程序,都是设定好的,都会严格按照这一标准来执行。”
从另一角度看,这一收费方式确实存在不人性化的地方。杭州市城管办道路停车收费监管科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规定晚上8时至第二天8时按次收费,也是为了降低车主的负担。停满12小时只收取4元,折算到每小时仅0.33元。但是这一人性化的举措,放到普通车主身上却反而不人性化了——大家非但享受不到这一人性化举措带来的好处,反而因为停车时间正好跨收费区域,而被多收了一个时段的费用。
意见将反馈至市物价局
“我们将把余小姐的意见反馈给杭州物价部门,对像余小姐这样的情况该如何收费,进行更明晰的规定。”王影萍向记者坦言,当初制订停车收费标准时,确实没考虑到这样的情况会发生。如今既然问题已经产生了,作为主管部门,她会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杭州的物价部门。至于究竟要不要调整,如何调整,还要过段时间才能知晓。
●观点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为了1元停车费,车主余小姐较了真。虽然只是不起眼的1元钱,但该掏的再贵也要掏,不该掏的哪怕是1分也不该多掏,就是这样的理。
在这个事件中,收费员确实是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来收费的,不能说他们的工作有问题。城管办的解释也是清楚的,但是余小姐确实有“冤”。有“冤”就要允许她诉说,要提供一个诉说的平台,这是民主进步的体现。
或许有人说余小姐碰到的这种情况,只是很偶然的个案。可问题是,如今杭州多数家庭已拥有汽车,车主已属于多数群众的范畴。只要你是车主,只要收费方式不修改,总有一天你会遭遇和余小姐一样的经历。
群众利益无小事,哪怕就为了区区1元钱。钱多钱少是一回事,重不重视是另一回事。其实这个问题从2008年执行停车收费新政以来,已经两年有余。是之前没有像余小姐这样的车主较真,还是有关部门没有关注到这个漏洞?
当然,我们关注此事的最终目的,是希望收费方式能够更人性化一些。我们期待有关部门能够尽早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