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上虞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上虞市财政近日拿出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村级“生态墓”建设。根据规定,“生态墓”只要达到“每亩300穴,绿化面积80%以上”这一标准,就可以村为单位动建,也可由几个村联建。
“生态墓”建设到村,一方面能减轻群众负担;另一方面也为了更好地明确镇村的属地监管职责,将殡葬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目前该市已有278个村级“生态墓”动建,40个村级“生态墓”已投用,村民去世后入葬“生态墓”,可以不花一分钱。
“殡葬改革的目的是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用文明殡葬理念取代落后的传统观念,用生态的殡葬方式取代封建的丧葬习俗,这本身代表了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上虞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说。据介绍,由于丧葬陋习沿袭了数千年,以前不少村民宁愿多花“冤枉钱”,也要把坟墓建造得豪华气派,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平时生活俭朴,但在建造坟墓上却舍得花钱,有的甚至拿出了全部积蓄,一定程度上导致私自占用耕地现象多发。为此,上虞市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大了对私建坟墓、乱葬乱埋现象的整治力度,一方面加快了“生态墓”建设的进程。
“按照现在的价格,私建两穴坟墓需要1万元以上。而入葬‘生态墓’村民则不花一分钱,自然受到村民们的欢迎。”一位村民说。
为落实长效机制,目前上虞市21个乡镇(街道)已设立30名殡葬专管员,村居配备殡葬协管员426名,为加大殡葬管理力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绍兴网-天天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