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6日讯 砸车窗盗窃时,无意中发现车内有车钥匙。他们将汽车偷走后,作为四处行窃的代步工具。令人唏嘘的是,他们还是一帮少年,年纪最大的仅16周岁……
因盗窃的汽车价值在10万元以上,涉案金额巨大,3月11日,16周岁的小健被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据悉,小健和伙伴小朱、小薛、小谢,数次在宁海城区的大街小巷砸车窗盗窃财物。去年11月25日凌晨3时,四人来到宁海华庭家园小区附近,看到路边停着一辆红色的马自达3轿车,便用随身携带的安全锤敲碎车窗,随后探身入内盗走财物。
但这一次,他们有意外收获:从汽车储物柜里找到一把该车的钥匙。于是,四人兴奋上车,由小朱驾驶,将车“借”走。毕竟第一次偷得这么大的“财物”,途中,小朱有些害怕,提出将车停回去,但在其他伙伴的怂恿下,大伙最终决定将车偷了。
怕被警察发现,四人卸掉汽车牌照,并把汽车开到乡下藏好。他们本想把车子卖掉分钱,但苦于没有可靠销赃渠道。大伙商量后,决定将这辆车作为以后作案的代步工具。
次日晚,小健、小朱等人驾驶偷来的马自达轿车,来到宁海力洋镇,一口气砸了8辆私家车的车窗,偷了不少财物。去年12月2日凌晨,他们再次驾车到力洋作案,结果被巡逻队员当场抓住。
据悉,四名少年均无驾驶证,驾驶技术不佳,几番折腾之后,车被撞得伤痕累累。
经了解,小健的父母很少管教他,因缺钱花,他经常和伙伴们游荡于宁海的大街小巷,伺机行窃。在看守所里,年满16周岁的小健得知自己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时,因震惊害怕失声痛哭。他在供认罪行之余,也对自己年少无知酿成大错深表悔意。
据悉,与小健一起实施盗窃的另外三名少年,因为年龄未满16周岁,无法构成盗窃罪,均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中,小谢的16岁生日正是在他们偷车的第二天,他“幸运”地与刑事罪名擦身而过。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