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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合租招员工要辨明对方真实身份 睡在一起钱财要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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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9点,采荷石塘路花鸟市场边上的“信息墙”。 记者 贾代腾飞 摄
  根据受害人描述绘制的合租女 图/连诚

  派出所所长的提醒

  采荷派出所所长张瑞光

  间,锁上门,然后把钥匙放进总台抽屉。

  3月15日凌晨2点,叶姑娘撑不住了,就管自己上楼睡觉去了。服务台就剩下郑一个人。

  早上6点多,叶姑娘还在睡觉时,那个女客在楼下叫,说退房。叶姑娘觉得奇怪,郑去哪里了?叶姑娘打电话给郑,郑说马上回来。

  叶姑娘打开寄存间,女客的那包东西已经不见了。

  叶姑娘给郑发短信劝郑,你年纪小,不懂事,快把客人的东西还回来,我就原谅你。

  郑没有回短信。

  叶姑娘到派出所报了案。

  下午,郑来了条短信,求叶姑娘不要报案,说她一时糊涂,她已经在温州了,她会把东西寄回来的。

  下午5点多,叶姑娘接到汽车南站一个托运部的电话,说有她的包裹,她赶过去,确实是从温州寄回来的,里面的物品就是那位女客的。

  女客打开点了点,少了几件韩版女装,价值2000元左右,别的都在。

  采荷石塘路花鸟市场边上有一面“信息墙”,上面贴着各式各样的求租、寻工纸片。

  马姑娘是四季青服饰城的营业员,今年2月20日刚到杭州。

  来杭州前,同乡告诉她,服饰城周围的房租有点贵,可以找人合租。

  当天,她通过这面“信息墙”,找到了三个也是刚到杭州的姑娘。这三个姑娘也在四季青服饰城当营业员。她们找了半天,在采荷石塘路上租了一间房,房间里摆了三张双人床,月租1300元。两个姑娘睡一张,还剩一张床。四个姑娘商量了一下,决定再找个合租人。

  2月22日上午,四个姑娘写了张寻合租人的纸片贴在了这面墙上。

  下午,有个姑娘找上了门。

  姑娘自称江西人,姓郑,20岁。刚到杭州,还没找到工作。

  当晚,郑姑娘就住了进来。

  “我们没有怀疑她什么,我们都是这样住进来的。没看过她身份证。住了七八天,我们已经混得很熟了,还加了她QQ。

  “后来,她找到工作了,好像在一家小旅馆上班。她上班时间跟我们不一样,我们都是早上4点多出门,晚上8点左右回来,她是晚上出门,早上8点才回租房。”

  马姑娘说,她的钱包就放在房间的行李箱里,小郑看上去很老实的,所以,她需要用钱的时候,也没避着小郑。钱包里有600块钱。

  “昨天(3月15日)晚上,我们四个人从外面吃完饭回到住处,发现我的行李箱不见了,行李箱里的衣服全扔在了地上,另外三个小姐妹查了一下自己的东西,有一个丢了一双鱼嘴鞋,还有一个身份证丢了。我行李箱里的钱包被拿走了,里面的600块钱是我从家里带来的,我们都是刚来上班的,还没到发工资的时候,现在就吃小姐妹的了。”

  马姑娘发现东西不见后,打小郑电话,已停机。

  当晚8点多,马姑娘和小姐妹一起到采荷派出所报案。

  马姑娘最后跟民警说,怀疑是被合租的女孩郑×偷走的……

  民警一听郑×的名字,吃惊地问,是不是江西上饶人?

  马姑娘这才知道,就在上午10点左右,石塘路上有家小旅馆也到采荷派出所报案,说有个新招的女服务员偷走了旅馆客人寄存的物品。

  这个新招的服务员也叫郑×,江西上饶人,20岁左右。民警说,很可能是同一个人。

  旅馆老板也是个姑娘,姓叶。

  叶姑娘说,她这个旅馆不大,只有二十几间房,客人主要是那些来四季青进货的生意人。

  年前还有两个服务员,春节回家没再来。现在旅馆就她一个人,白班夜班,一个人连轴转,实在撑不住了,前段时间,就在门口挂了个招夜班服务员的牌子。

  3月11日下午,郑自己找过来,说愿意上夜班。叶姑娘说,正式上班前,要试用几天,还要经过培训的。郑说,可以的。

  3月12日晚上,郑就开始来上夜班了。谈妥,正式上班后,给她月薪1500元,包吃包住。郑说不需要住在这里,她跟朋友一起住的。

  “我看她蛮老实的,也没有防备她。夜班就她一个人。我们旅馆有客人寄存间的,寄存间有锁的,但钥匙是放在总台的。”

  3月14日晚,郑来上夜班。当时,有个女客寄存了一包从四季青进来的衣服,价值2万元左右。叶姑娘当着郑的面,把这个包裹放进了寄存

  经查,这两起案件确实都是郑一人所为。

  采荷派出所所长张瑞光说,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还算运气,郑作案时用的是真实身份。像郑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临时起意的。

  从往年的发案来看,年后,特别是三四月份,会有“专业”的犯罪分子,他们用假身份进行犯罪,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通过网络,借口找合租者,然后以看房的名义,实施抢劫,也有的住进去后,实施盗窃。

  去年采荷派出所抓住一个嫌疑人,事主在网上发布了求合租者的信息,这个嫌疑人住了进去,第二天,事主上班去了,这个嫌疑人偷走了事主的笔记本电脑。

  在马姑娘这起案件中,另外三个姑娘就比较谨慎,她们把从家里带来的钱存到了卡上,卡随身带,身上只放一两百零花钱。

  建议:联系有意向的合租者,最好查清对方的真实身份;合租者上门看房,最好有朋友陪同,最好不要在晚上看房,看房时,最好开着房门;合租者住进后,无论是否明确对方真实身份,租房内都不要放贵重物品,如果是分房睡的,离开时要随手锁门。

  二、每年这个时段,是各用人单位招工的黄金季。犯罪分子用假身份证去应聘,然后利用职务之便,偷走单位的营业款。

  这类案件旅馆、店铺比较多发。

  像石塘路这家小旅馆,郑虽用的是真身份,但毕竟还在实习期,就不应该让她一个人守着总服务台,老板去休息时,应该将寄存间的钥匙随身携带。

  建议:有应聘者,一定要核清对方身份,没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千万不要让其在单位的重要岗位就职。比如,财务、业务员等等。

  三、如有发现和郑有类似体貌特征的女孩子去应聘工作或求合租,请与采荷派出所联系。电话:(0571)86047793(值班室)。

  根据当事人描述:

  郑年龄在20岁左右,身高1.60米左右,脸圆圆的,白白胖胖的,体重120斤。郑有个明显特征:左脸颧骨上有块指甲大小的黑色胎记。脖子上戴了根细白金项链。黑色披肩发,平时都是盘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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