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8日讯 夜班出租车司机帮着有“小姐服务”的桑拿会所拉去1名客人,就能轻松得到100元的“好处费”,2名出租车司机贪图这种不义之财,昨天被江东法院以介绍卖淫嫖娼罪论处,分获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11月22日晚上8点多,夜班出租车司机孔某在海曙区环城西路附近拉了3名男乘客,乘客一上车便说“想找个地方洗澡”。孔某脑子转得快,立即问:“要找什么地方?正规的还是不正规的?”然后,他又主动推荐一家桑拿会所,说那里有“小姐”,3名乘客欣然前往。孔某将车开到江东区兴宁路上一家桑拿会所后,会所里走出一名男子招呼他进去,给了他300元。一小时后,出租车司机武某也送了3名男乘客到这家会所,同样赚得300元外快。
警方早已盯住这家会所,设在这家会所的卖淫嫖娼窝点当晚被警方捣毁,会所管理人员、卖淫女以及出租车司机武某都被抓获,孔某随后也落网。据会所管理人员交代,他们向出租车司机广发“名片”,用“好处费”鼓励出租车司机帮忙拉客。孔某和武某称,他们只认为这是赚外快,没想到会构成犯罪。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