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
3月15日,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傅新民收到一封来自义乌市公安局某派出所的来信,要求表扬该院反渎局副局长黄惠芳。这是怎么回事呢?
2月24日晚,黄惠芳吃完晚饭后到绣湖公园散步。在走到一处比较隐蔽的角落时,她看到地上有一个钱包。正当她想走过去捡起来交给公安机关时,一名路过的男子迅速跑过去捡起钱包就走。
见此情况,黄惠芳心里非常着急,决定追上捡钱包人,劝其将钱包交给公安机关处理。捡钱包人见有人紧随其后,以为是要分钱,于是加快脚步,黄惠芳则紧随不舍。
在绣湖公园绕了两圈后,捡钱包的男子见始终甩不掉黄惠芳,就停下脚步,央求道:“大姐,您别追了,见者有份,我把钱分一半给你行不?”黄惠芳淡然一笑,称自己并不是想分钱,然后就劝说捡钱包人把钱包交给公安机关。在黄惠芳的苦心劝导下,捡钱包人最终决定把钱包交给公安机关。
后经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清点,钱包内共有现金8000余元。当工作人员问其姓名和工作单位时,黄惠芳表示,这是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没什么值得表扬的。最后,在工作人员多次要求并答应保守“秘密”的情况下,黄惠芳才留下手机号码,但始终不肯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单位。
事后,公安机关根据手机号码查到黄惠芳在检察院工作,于是专门寄了一封表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