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
因家庭琐事和妻子吵架,父亲陈某竟然迁怒于6个月大的女儿,打断了她的腿。3月15日,义乌市检察院考虑到犯罪嫌疑人陈某是家里收入的主要来源,女儿还需要照顾,妻子也表示谅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充分考虑人性化执法,对陈某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
陈某是贵州人,今年23岁。去年年初,陈某和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女儿一起来到义乌打工,租住在江东街道。去年8月3日晚上11时左右,陈某从皮具厂下班回到租房,看到妻子没有给他烧饭,陈某有些不悦:“我在外面上班这么辛苦,你怎么连饭也不给我烧?”听到丈夫一回家就埋怨自己,妻子也来了火:“我不是还要带女儿吗,我带女儿比你上班辛苦多了。”一听这话,陈某开始责骂妻子,妻子也毫不示弱进行反击,两人激烈地争吵起来。
吵着吵着,妻子把已经6个月大的女儿往陈某怀里一塞:“我不来带了,以后你自己带吧。”恼怒的陈某有些失去理智,一把拎住女儿的脚,把她扔到床上,女儿大声哭起来。见丈夫把气撒在女儿身上,妻子就朝陈某冲过去,陈某一把抓住妻子的手,打了妻子一个耳光。
这时,女儿哭得更大声了,心烦意乱的陈某就去掐女儿的大腿,见女儿还是啼哭不止,陈某再次抓住女儿的脚,把她拎起来,然后用力往床上撞。一旁的妻子马上从陈某手中抢过女儿,逃出房间并报了警。警方到达现场后,很快控制住陈某。后经法医鉴定,陈某女儿的腿骨折,构成了轻伤,遂将陈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